农村养老调查报告

时间:2023-02-19 14:58:26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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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养老调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村养老调查报告

  农村养老调查报告 篇1

  摘要: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这是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面临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坚定不移地实施广覆盖、低水平的医保政策的过程中,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并没有随之而消去,而医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通过抽样调查及网上调查的方法对湖南省**农村的问卷调查,探讨了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关键词:农村 新型医保

  近年来,医疗保险覆盖面在逐步扩大,很多农民们也都加入到了参与医疗保险的队伍中。投保无疑能给农民们带来巨大影响,在面临高额医药负担时,是真正能够给农民们带来实质性帮助的措施之一。我国的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暑假期间,调查了**县**镇的一些村,以及结合网络了解了其他的一些村镇对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情况的看法,得出了一些结论,进行了一下分析:

  1.农民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度不高

  通过分析调研结果可知,农民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表示很满意和

  满意的分别为13%和24%,其中49%的人表示一般,而还有12%的村民反映不满意,2%的人反映很不满意;这足以说明农村医疗保险体系还得不到广大农民的认同。由此知道,农村医疗保险体系在落实和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相关部门对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严重缺乏

  在对相关部门对农村医疗保险的宣传的调查中。呈现出一个严峻的事实。其中55%的农民反映因为宣传不到位,他们对这项制度也就不了解,也就无法信任它,到最后农民是基本享受不到这种保障。另外,有18%的人反映相关部门是通过海报和传单来宣传的,18%的人表示是通过口头宣传的,并且很多村民反映虽然这是一种最蹩脚也是最原始的宣传,但由于很多村民不太识字(在这次的调查人群中。就有9%的人是文盲。而分别有13%和22%的人学历是小学和初中)所以相比之下这种方式比较受欢迎,也普遍反映效果较好。还有9%的人表示自己村是通过其他一些方式来进行宣传的。

  3.农村医疗保险中个人所承担费用偏离

  农民是一个十分重视既得利益的群体,期望着最少的付出获得尽可能多的回报,调查显示,农民期待合作医疗能够报销60%~100%的医药费用,然而截至20xx年6月底,全国4194万人次13.94亿元的医药报销费用占筹资总额的46.14%,住院医药费用平均有27.25%得到报销,实际的报销比例与期望的巨大差距使农民心理产生一种失衡的矛盾,直接影响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在对医疗保险个人所承担的费用的合

  适程度的调查中,分别10%和29%的人分别反映过高和高,占将近50%的`比例,47%的人表示基本适合,而只有分别为2%的人选择了低和太低。这足以说明医疗保险中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偏高,这会导致下面提到的有些问题。

  4.现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多缺陷,亟待改善

  调查结果显示最严重的缺陷是政府宣传力度不够,这个问题已经在上面强调过,所以不再赘述。其次是普遍反映农民的受益面窄,占20%。还有分别为16%、15%和15%的人表示常见病多数不在保险范围内、手续多。成本高以及政策透明度低。前面两个其实也是主要的原因,据我了解的情况来看,很多农民反映大多数常见病都不在报销范围之内,投保就会有点被骗钱的感觉,虽然我们都清楚,医疗保险制度完全是为了能让农民受益而制定实施的,但最后使有些农民得出这个结论便是制度的失败所在了。由此可知,医疗保险制度的瓶颈其实不仅在于制度本身,更在于人为因素,主要是各部门在保障制度良好落实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完善。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家庭收入支出中的比例并不低,医疗支出不仅是每个农民甚至可以说是每个生命个体健康发展必需的,但对农民而言医疗消费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消费支出相比,看病花钱是次要的、随机的,在经济不宽裕的情况下要农民对潜在的医疗风险进行预期支付,是部分农民不会接受的选择 。

  5.医疗保险政策得不到落实是农民不参保的主要担心原因

  通过对在调查过程中表示不参保的村民的进一步调查,他们不参保原因的结果显示,分别有10.7%、15%、20%和6%的村民表示担心管理存在漏洞、害怕得不到保险赔偿、不了解内容和程序以及政策不稳定,总结一下,其实就是农民担心农村医疗保险政策得不到落实。他们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尤其是在对政策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出了状况也不知道该如何去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所以干脆就不拿出这个钱。

  另外,还有15%的人表示投保没有足够的资金。这是出乎意料的,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还太浅了。只有7.7%和5%的人反映投保没有足够的资金和在外务工的医疗费用不能回户籍地报销,这分别是个人的经济原因和政策政策所存在的一点漏洞。

  针对调查分析的结果,提出以下几条措施:

  (1)重视医卫知识宣传,促进全民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

  (2)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普及医疗保险。尤其是社保性质的医疗保险。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医保改革的意义讲透内容讲清,政策讲准。按国力发展水平,在国力资助下逐步覆盖全民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3)重视疾病治疗标准化指导。如住院天数、医卫服务、高效药物、高效设备、指导价格都应有国内外统计数据反馈给医院及保险机构并对外公布,促进提高医卫效率,促使大病治疗费用下降。

  (4)医卫管理部门及保险机构应与消费者保护协会加强对医卫机

  构的监督,反对一切不正当行为。保证医保费用正常使用。

  (5)加强立法,在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保证医保政策落实。

  相信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改革,我国的医保制度会得到全面落实,并真正做到卫人民群众服务,实现其价值。

  农村养老调查报告 篇2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着在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探索之后,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

  一、当前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它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我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二、人口老龄化对传统农村养老模式的挑战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发展差距大,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日趋严重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必将对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提出严峻挑战。

  1.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我养老能力。农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未读过书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质决定了农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者,年龄对他们的自我养老能力影响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龄人口的自我养老能力,同时也降低老龄人口自理能力。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无疑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和压力。

  3.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弱化了家庭养老的功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农村家庭的子女数也大大下降,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使过去一般是多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变成现在一对夫妇供养两对及两对以上老人,无论财力上还是精力上,都让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

  4.“空巢老人”的增多,独身老人比重上升,加大了农村养老的社会化需求。传统的家庭养老不仅由子女为老人提供经济保障,更重要的是生活照顾和精神抚慰。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后,虽然也履行了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的义务,但考虑到进城农民的自身经济状况,供养的程度是有限的,而且无法给予老人必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时,农村老人尤其是高龄人口中独身老人,由于缺少了“老来伴”,没有在生活上相互照应、在情感上相互慰藉的对象,使得养老更加困难。

  三、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

  (一)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一直限于“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和“富裕的人”,农村的大多数人由于种种原因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相关的调查显示,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享受全国89%的社会保障,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到了社会11%的社会保障,在县城以下集体单位的1 000多万职工和2 000多万城镇个体经营者基本上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所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赡养压力增大。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成为我国农村主要的家庭构成模式,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来临,80年代后的独生子女,面临着承担四个老人的赡养义务,同时还有一至二个子女的负担。(2)劳动力流动和人口的迁移给家庭赡养带来了负面影响。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内地农村人口大量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流动,这些“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人员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势必影响对老人的供养。(3)随着农民观念和家庭规模的变化,传统的大家庭模式正在被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

  (三)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管理水平较低

  事实上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一直都是一项技术和管理水平要求都很高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存在着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对管理水平的要求也很严格,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就是管理、缴费和实施的使用三权分离,互相监督,这样才能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使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过程更加顺利,使基金的运营更加畅通;但就我国现行的农村保障基金的管理办法却是管理、缴费和实施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挤占、挪用、贪污、挥霍农村养老保障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养老保障的现行制度和法规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协调

  从现状来看,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和法规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不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以土地为中心的正规保障。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人均可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大量农村人口离开土地涌入城镇,使得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正在不断弱化。其次,新型的社区养老和商业养老保障模式仅仅在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农村较富裕的家庭存在,很难推广普及。与此同时,我国老龄化的步伐正在加快,老年人比重达7.51%的农村老龄化压力更加不言而喻。

  农村养老调查报告 篇3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是教育部“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资助本科生开展创新性实验,使大学生初步涉及科学实验领域,激发科学研究的兴趣。该计划的启动有利于学校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6月下旬至7月上旬,在国家即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之际,xx大学商学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课题组,参与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组织的调研统计工作,原省级几位老领导也参与了该活动,就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经过调研组成员认真讨论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一,市县政府建议。调查组分别召开市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乡镇干部参加的座谈会3次,与会人员建议:一是将征地农民、独女户夫妇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整合起来,实行统一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建议加大宣传和政府补助力度,帮助农民改变“养儿防老”观念,通过政府补助引导农民参保。三是新农保试点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政策和经办应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由县(市)政府制定政策、统一协调。试点县市应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本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第一线,直接为农民服务。

  第二,村农民反映。调研组先后与乡村干部、农民座谈5次,走访农家6户。农民群众反映:一是农民对养老保险强烈盼望,但普遍对养老保险政策不太了解,有的反映收入低交不起,有的认为待遇低,又不愿意交。二是农民认为务农属于重体力劳动,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不应高于城镇企业的特殊工种(男性55岁、女性45岁),而且应同样享受提前退休待遇。三是村集体基本上都靠财政转移支付维持工作,村集体没钱给农民参保补助。农民希望,新农保制度如果能像新农合那样政府拿大头就好了。

  第三,问卷调查显示。一是有67.5%的60岁以上老人生活费来源是子女供养,家庭养老目前仍是农民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二是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制度需求迫切,选择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已达到58.6%。三是农民收入水平偏低、缴纳养老保险费能力有限,调查对象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水平在元以下的占27.8%,大多数被调查者每年能承受的养老保险费在100元-600元(见表1)。

  二、建立新农保制度亟需解决的问题

  第一,认识问题。通过调查了解到,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乡镇干部或农民群众,对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普遍认识不足。为此,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国家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重大惠农举措,对解决农民“养儿防老”问题具有重要历史和现实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关注三农、改善民生的高度研究解决农民养老保险问题,要把党中央、国务院将要出台的新农保政策学深吃透,深刻理解新农保政策的内涵。当前,从经济条件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公共财力快速增长,政府承受能力不断增强;在政治条件上,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建立覆盖农村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正是体现和饯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在制度条件上,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近3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社会条件上,农民对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和呼声十分强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成功建立,使农民对政府推行的社会保险信认度升高,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客观条件已具备,而且是势在必行。

  第二,资金问题。这是建立新农保制度的关键。让农民参保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我国继免征农业税、实行新农合以及发放各类补贴后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是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是事关亿万农民群众利益的一件大事。中央已下决心对中西部地区出资为60岁以上农民负担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同时要求地方按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的标准补助60岁以下农民参保。如果按全省有900万农民测算,省、县(市)财政每年需筹集资金2.7亿元,按10%启动试点,需2700万。从目前xx省财力情况看,拿出这些钱为农民参保还是能承受的。

  第三,机制问题。各级政府特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xx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经办机构垂直管理,责任主体是省政府。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省里在制定政策、行政管理、业务经办时,要灵活对待,要为基层政府在上述方面留有一定空间,充分调动地方及行政部门推动此项工作的积极性。特别在经办机构选择上,省里不宜指定现已垂直管理的社会保险局经办新农保业务,要从有利于推动试点、有利于调动地方各部门积极性、有利于便民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考虑,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经办机构。

  第四,转移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居民的流动性日益频繁,农民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转换到新农保、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农保等势所难免。因此,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保政策之间必须可以相互接续转移。可以将农民的养老保险账户分为基本账户和缴费账户两部分。基本养老账户按每人身份证唯一设置,原则上首先在出生地社会保险部门登记。缴费账户可随本人就业地不同开设多个,只为缴费设置,并将缴款转移至登记地社会保障部门的基本账户。在某地缴费满10年可申请将基本账户迁移至此地,满15年可以正常办理迁移。加快全国社会保险信息化联网建设,出台“社会保障全国一卡通”相关政策,借助银行等商业金融机构,加快“金保工程”建设进程,提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为省际间农保与其他社保政策间的接续转移提供技术支持。

  三、几点建议

  第一,加快建立健全新农保制度步伐。6月2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10%的县(市)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xx年起逐步扩大试点,20xx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目前国家新农保制度框架基本明晰,xx省应结合实际在国家要求的基础上,再增加10%作为省级试点,达到10个县(市)左右,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从制度上覆盖全省。应抓紧研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模式,逐步将现有各群体养老保险政策进行整合,搞好平稳衔接和过渡。

  第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务必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宣传和与论引导,全面提升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使农民知晓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优越性,了解具体办理程序和参保缴费办法等,努力营造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农民自愿基础上,通过合理引导,想方设法吸引广大农民参保。

  第三,加大地方政府投入力度。建议厘定各级财政职责,由省财政全部或大部分承担国家规定最低线30元补助,县(市)财政将根据各自实际,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缴费补助水平,具体由县(市)政府确定。在制度设计上,形成国家支付基础养老金,拿大头、补出口,省和县(市)财政补入口,并视财政情况在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出口和入口补助水平的格局,从而为各地建立制度铺平道路,撤掉门槛,留有余地。同时,对计生夫妇、村干部、残疾人、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予以政策倾斜,多渠道解决缴费资金来源问题。这样既可激励农民参保缴费,又能缓解县(市)财政压力。

  第四,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建试点阶段,地方政府建议省里不宜指定省垂直管理的经办机构,应由统筹地政府结合实际自行确定。xx省应针对农民居住分散、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经办人员要服务上门的实际情况,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在乡镇、村屯的基层服务站所,加强经办场所、设备和人员队伍建设,一切以理顺管理、提高效率,便民服务为目标,突出地方政府在新农保制度上的所承担的主体责任。

  总之,要妥善解决基层反映的各类问题,政府在制定政策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基层提出的筹资渠道、待遇水平、退休条件、特殊群体倾斜政策、经办机构设立、村集体经济实力等问题都要统筹考虑,并尽可能予以妥善解决。

  农村养老调查报告 篇4

  一、调查目的:

  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重的今天,养老问题成为我们日趋关注的问题之一。推动养老保险尤其是农村养老保险对于改善中老年人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当前推行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继农村低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的第三大农村社保制度,将使农民也能够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同等的社会保障权益。此次调查,我们通过对农村相关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分析,展现了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实施成果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阐述了相关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结合政府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一些见解及建议。

  为了了解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一些问题,所以我们在xx省xx县进行了个别访问调查,以获得与调查相关的第一手资料。并对相关调查数据结果进行了分析,以便发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与意见,为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建设与推广尽一份力。

  二、调查情况

  (一)、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农村养老保险是目前较热门的话题之一。为了更好的了解农村养老保险的相关基本情况,此次调查,我们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与度,合理性,利益性,存在问题,发展前景以及人们的期望值进行了调查访问。在对调查数据及资料的汇总分析后得到如下的基本情况:

  1、年龄段分布:据统计,此次调查对象中有11.1%处于35-40年龄段,有60.7%处于40-50年龄段,有10.2%处于50-60年龄段,另有12.8%年龄在60岁以上。参与养老保险的人中以45-55年龄段最多。

  2、调查发现有2\5的人对养老保险制度比较清楚,而35%的人对其不太了解。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与度与普及度仍待提高。

  3、据问卷及访问结果显示,目前不买养老保险的原因中,村民目前的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这一项占了很大比例,达到了总人数的51.1%。而有30%的人是因为不太了解农保的政策和制度不敢贸然参与,有13.3%的人认为以后每月拿到的养老金过少,还有5.6%的人是由于其他种种原因。而已经买了养老保险的人中,有42.2%是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有35.6%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有13.2%是为了其他原因,其中有77.8%的人认为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所要缴纳的保险金额比较合理。

  4、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利益性,被调查人员中有55.6%认为政府实行的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一系列措施对于农民的切身利益比较有利,另有33.3%的人认为利益效果不明显。

  5、虽然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着制度不完善、基金保值增值困难等问题,但仍有41.1%的人认为养老保险在农村有广阔的发展空间,46.7%认为养老保险在农村还会有一定的发展。人们对于农村养老保险的预期值很高。

  (二)、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优点与不足是此次调查的重点。目前,我国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在提高农村生活保障等方面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是由于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未完全统一与完善,因而在实施建设中难免存在着不足与缺陷及旧农保中原有问题的遗留,如制度不完善,政府官员行为阻滞,基金保值增值困难,覆盖面小等。

  1、农村养老保险的利益性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农村又一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使农民也能够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同等的社会保障权益。在解决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使农民的基本生存得到安全预期,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减轻中青年养老负担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调查显示,在参保人员中,有42.2%是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有35.6%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有13.2%是为了其他原因。这一结果正是显示了农村养老保险在减轻子女负担,保障农民老年生活方面的重大利益性。

  2、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此次调查,我们将重点放在了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上。我们在调查中设置了4个相关选项:缺乏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制度不稳定;基金保值

  增值困难;覆盖面小。

  有30%的村民认为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缺乏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有18.9%的人认为是制度不稳定,有12.2%的人认为基金的保值增值困难,而有38.9%认为保险覆盖面小。而且,从整体来看,大部分农村居民仍然延续了家庭养老的现状,只有少数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五保供养、优抚安置和商业保险等某一种或几种养老保险待遇。所以说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并不理想,农村养老保险现状亟待改善。

  3、原因分析

  在了解了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我们结合调查所得结果及相关资料对于其原因进行了探究。原因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1)大部分农村居民养老观念落后,投保积极性不高。

  调查对象中,有13.3%的村民认为养老养老保险能完全保障老年生活而70%认为需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还有16.7%的认为家庭养老更为可靠。在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思想根深蒂固的前提下,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信赖不高,认识不深,投保的兴趣与意愿不高。在此情况下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求农民在较短的时间里抛弃“养儿防老”的旧观念,改为通过投保而养老,势必会产生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使农民的投保观念与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行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造成认识上的混乱。这就使得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广与普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养老资金筹集困难,筹资能力弱。这是农村养老保险建设实施的核心难点。目前农村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国家财政投入,二是农村集体经济,三是农民自身收入,农民收入水平低、收入增长缓慢更加大了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难度。

  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农民总收入不高,大大低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这直接制约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狭隘的筹资渠道难以良好的改善和提高农村养老保险的效益性和福利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定与完善。

  (3)养老金无法起到保障基本生活的作用。我们知道农民领取养老金的'数量完全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和累计时间的长短,只有缴费越多,投保时间越长,收益才越多。但是原有养老保险保费的标准低,参保效益低,难以真正实现养老的功能。

  (4)缺乏合格的管理运营人才,农村养老基金保值增值困难,隐藏着潜在的支付危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操作难度,又有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由于机构的设置及人员的组成,以及缺乏合格的管理运营人才等多重原因。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营运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地方,不仅增值困难,甚至连保值都成问题,潜藏着巨大的兑付危机。农民对于养老保险的信心及积极性受到打击。

  三、问题与建议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无可挑剔,虽然,新农保在很多方面做了许多政策上的修改与完善,但仍然还有一定的问题与缺陷。所以我觉得还应该制定一系列辅助政策来为新农保保驾护航,使新农保更好地为农民服务。我觉得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农民收入偏低,城乡之间有一定差距。政府在制定相关措施时应适度向农村倾斜,为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广与完善提高政策与财政方面的帮助。真正为农民的养老保障负起引导带领责任。

  (二)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为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在不同区域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现状基础上,以不同的养老保险方式进行因地制宜的设计与实施,建立与地区经济增长相适应,真正为农民谋利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三)改革基金管理模式,提高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代理,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而不是如同现在将全部基金缴入银行。同时,加强民众及法律的监督力量,以保证参保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投入资金的动向。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参保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如广播、电视、网站等,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农村社保的政策及其效益,提高农民的养老保险意识,使农民真正意识到社会保险是养老的可靠的保障,从而自觉、积极参保。

  农村养老调查报告 篇5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老年人养老问题越来越被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所重视与关注,而老年人群体中,“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在研究老龄问题时,常常把无子女或有子女但与父母分开居住,只剩父母单独生活的这类老人喻为“空巢老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这类老年人已超过老年人总数的50%。伴随城镇化的加快,农村中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求学的人数愈来愈多,促使“空巢老人”也不断增多。“空巢老人”群体的不断扩大,给社会保障带来严峻的挑战。如何更加关心“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最近,我们在江西宜丰县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形成了调查报告。

  目前,该县有常住总人口29.15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39127人,占总数的13.42%,其中农村老年人28849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73.7%。农村“空巢老人”占农村老年人总数的57%。为准确了解该县农村“空巢老人”的情况,我们重点调研了这类老人的家庭生活状况,主要是老人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医疗保障、精神生活、权益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调查与分析。

  调研中的农村“空巢老人”专指无子女或有子女但子女不在本乡辖区内居住的、只剩老年独自生活的、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基本缺失的老年人。我们对该县16个乡(镇、场)“空巢老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对该县潭山、双峰、石花尖、新昌、石市等五个乡(镇、场),每个乡(镇、场)按二个村6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进行抽样,采取点面结合,随机抽样,上户问卷调查等方法,辅以一定的`座谈会形式,收集有效样本57个。现根据调查情况和我们的初步研究,就全县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述。

  一、江西宜丰县农村“空巢老人”的调研基础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县“空巢老人”总户数2554户,总人数3538人。按年龄分类:60—69周岁1567人,70—79周岁1088人,80—89周岁728人,90周岁以上155人;按性别分类:男2235人,女1303人;按有无子女分类:无子女老人1287户,子女未住一起1267户;按经济状况分类:低保户363户,低保边缘户659户,非困难家庭1532户;按居住形式分类:独居1288户,与老伴同住1266户。

  (二)经济状况

  在上户调查的57户中,独居26户(其中无子女者8户)、与老伴同住28户、与智障儿子同住1户、与孙子女同住1户、与年迈母亲同住1户。总体看来,这些老人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耕种养殖收入。有21户(年龄60—73岁之间)自己种了田,还有养了猪、牛、羊等。占上户调查总户数的36.8%,说明农村“空巢老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必须靠自己劳动来维持生存。

  二是子女给付赡养费。有29户子女每年能按时付给老人赡养费,给付金额每年1000—6000元不等,占上户调查总户数中有子女户数的59.2%。尚有40.8%的户数子女不能按期给付赡养费,究其原因,90%为自身经济条件差,无赡养能力,并非不孝顺。数字说明,农村有能力赡养父母的子女基本上能尽赡养义务。

  三是来自政策性收入。有43户领取了国家发给农村老人的基础养老金,占75.5%,有14户享受了农村低保待遇,占24.5%。

  上户调查的57户,认为家庭总收入能够保障自己基本生活的有50户,占87.7%。总体看来,除少数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户外,农村空巢老人的经济状况尚可。

  (三)医疗保障

  一是身体状况。上户调查的57户中,生活基本能完全自理、身体健康的21人,占37%;经常有点病的20人,占35%;体弱多病如身体较差或患有慢性病等的16人,占28%。总体看来,57户老人虽然生活能自理,但部分老人身体状况偏差,其劳动能力、自理能力的延续性令人担忧。

  二是医疗保障。上户调查的57户中,全部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而认为就医比较方便的有49户,占86%;认为就医不太方便的有8户,占14%。而认为生病了有人护理的有38户,占66.7%;生病了无人护理的有19户,占33.3%。数字显示,农村空巢老人生病就医和护理等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

  农村养老调查报告 篇6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自古就有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0%,正在步入“老年型”国家。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带来深刻影响,也给安老养老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当前表现出“两高、两大、两低”的基本特征,即高速、高龄、基数大、差异大、社区养老社会水平低、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意识低,与经济较快发展的态势相比,社会老龄保障事业显得明显滞后。面对日益凸显的老年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个方面都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

  一:农村养老问题的情况

  农村养老的形势基本可分为四种

  (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

  (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

  (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xx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二、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是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随着子女纷纷外出,老人与子女分居,一旦家庭“空巢”后,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不可避免会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一)、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及养老设施状况

  据统计,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有1亿4千9百多万,占总人口的11.3%,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1.4%,相当于欧洲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总和,约为总人口增长速度的5倍。城市独居老年人占49.7%,农村亦达38.3%。农村老年人收入低,医疗保障覆盖率低。常感孤独的老年人,在城市为18%,农村为30.9%。而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也超乎我们想象。据测算,到20xx年,中国60岁以上老人的数量还要翻上一番;而到20xx年,中国每3到4个人当中,就会有一个是老人。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我们国家就是在99年进入老龄化的时候,我们人均收入呢就是800美元,而世界上其他国家,进入老龄化,他的人均收入应该是在5千到1万美元左右,所以我们体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特征呢,就是未富先老。

  庞大的老年人基数,无论是赡养还是医疗都得花钱,但对于中国来说,光靠国库是很难支撑起这样一大笔数额的。中国各地的公办养老院,目前都出现了排队现象,等上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住进养老院的情况普遍存在。

  根据权威统计,目前我国1.49亿老人当中,想在养老院安度晚年的约占5%,这样就需要有700万个床位才能满足需要。而目前全国养老院的床位,总共只有150多万张,缺口高达550万。为了解决养老设施不足的问题,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很多人都在努力。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我们有一个基本的统计呢,就是全国的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呢,将近30万人,取得职业资格的,只是30万人当中只是两万人,非常少,所以这个是导致我们现在,整体上的养老机构,就是服务水平呢,上不去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制度建设空白

  一是城市无工作居民的养老问题;二是城市无工作居民的'医疗问题;三是农村还没有养老制度安排;四是农村的医疗保障问题;五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当前要着力解决老年人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养”和“医”的问题,把城乡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起来。在此基础上,再逐步发展和完善遗属保险、护理保险、以房养老等新的保证措施,使城乡老年人都能做到最基本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三)、不容乐观的安老养老状况

  1、老年人的劣势

  现代的老年人,既没有传统社会里凭辈份“倚老卖老”的优势,也没有发达社会中的社会福利优势。相比之下,却存在着年龄、体力、精力等方面的劣势。不少老年人当下的生活处境是比较窘迫的。

  第一,多数老人的收入在中下等水平。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恐怕是最苦的,他们根本就没有“退休”一说,很多人一直要劳作到最后一息。在城市,“啃老”现象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不少老人要间接地承担其失业子女甚至是第三代的生活费用。

  第二,老人就医状况令人担忧。老年人体弱多病,需要经常看病吃药。他们的收入本来就不高,加上近年来医药价格飙升,更使老年人在看病、医药方面陷入窘境。

  第三,老人出现瞻养危机。一方面,家庭养老的观念、意识在淡化,家庭赡养的功能在弱化,过去是“父母在、不远游”,现在是高龄老人、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如居巢区某村庄,有7个70岁以上的老人,自己已是风烛残年,为外出务工的子女守摊子、看房子、带孙子。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又十分薄弱。多年来,我国在社会养老保障方面严重欠账,特别是为数众多的农村老年人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

  2、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严重不足

  老年人退休时间早,中青时年实行低工资制,并没有享受到多少改革开放的成果,也没有真正享受到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成果。对高龄老人,我国已开展了某些老年福利工作,例如城市高龄老人公共场所优惠待遇、五保老人的照料与服务等,使得他们的生活状况有所改善,但总体上看,广大老年人的基本经济保障仍然十分薄弱。

  目前,城镇一块的老人,因为有了城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总算是有了“最后一道防线”;而在农村地区,老年农民除了家庭赡养以外,基本没有其他养老收入,养老风险很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虽然出台了,但是由于宣传贯彻的力度不够,赡养纠纷案每年递增。据调查,自20xx年以来,无为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涉及赡养纠纷案及老年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犯罪案件共有37件,其中20xx年8件,20xx年11件,20xx年1-9月18件,虽然此类案件所占比例不高,但呈逐年上升趋势,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3、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明显滞后首先,养老社会服务化的载体不足。全国城乡仍有相当数量的五保老人没有实行集中供养,散居的五保老人有很多,空巢老人数量更多。他们的生活起居、生灾害病等,往往得不到很好的照顾、护理。

  其次,各种养老机构收费偏高。调查发现,社会化的养老院,平均收费在每人每月800元左右,高级一些的老年公寓等则需要1300元以上。倘若两位老人没有子女,每月仅靠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过活,怎么可能负担得起这笔费用呢?但这些社会化养老机构也感到苦恼,他们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且数量不足,不收取较高的费用就无法运转下去。

  再次,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目前,在各种养老院、敬老院工作的服务人员,多数文化程度不高,专业技能缺乏,服务质量跟不上。特别是有少数服务人员,内心里看不上这份职业,只是苦于别无出路,才勉为其难地曲就于此,因此,也就谈不上什么敬业爱岗,更谈不上以一片爱心善待老人了。

  三、思考与建议

  第一,要把安老养老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加强老龄工作”。各级应把此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长效机制,不能以“济贫”的思路来考虑问题,更不能以社会正处在转型期为理由,亏待了老年人。建议将“老年社会化服务项目”纳入市、县两级招商引资范围,变过去“以市长主导”为“以市场主导”,转变思想观念,对现有的社会化服务的老年公寓给予充分的鼓励、引导和扶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尽快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的力量,充分利用社区中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定补幅度,拓宽定补范围。不断完善困难弱势老人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城乡老人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负担。加快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照料服务体系的建设。

  第二,逐步建立有各市特色的安老养老安全网。而各地目前正处在由家庭养老保障向社会养老保障过渡的阶段,特别是在农村,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老年人现状及家庭承受能力来看,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居家养老”之路,是解决我市养老问题的正确选择。这里所说的“居家养老”是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推进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建立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外围,以社会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逐步形成适合各地市情的家庭保障安全网、社区养老服务安全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政策安全网。第三,突出解决农村安老养老问题。过去,各地农村老人的主要生活来源是家庭赡养和土地收入。随着形势的变化,这两种养老保障方式不论是在保障能力上,还是在保障的可靠性上,都显得很不稳定了。必须从各市农村实际情况出发,寻求新的养老办法。根据全国一些地方以及有关部门多年来的实践探索,有条件的地区已经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采取储蓄积累的方式,为农民建立个人账户,个人交费为主,集体交费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将个人和集体缴纳的保险费记入个人名下,为个人所有,到老龄后根据个人账户的积累额计发养老金。这种养老保险方式还必须同家庭赡养、土地保障结合起来,才能为农民养老建立一道比较可靠的养老民屏障,才是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现实选择。

  第四,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要围绕“五个老有”工作目标,既要满足和改善老年人对物质生活的特殊需求,也要不断满足和丰富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需要,千方百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老年福利、老年教育、老年文化、老年卫生、老年体育等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想法设法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社会交往以及参与社会生活的渠道,消除老年人游离于社会之外的感觉,保持一种健康的心态。

  敬老、爱老、安老、养老,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社会各方义不容辞。要在全社会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观,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使老年人在经济上得到保障,生活上有人照顾,精神上得到安慰,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新运行机制,建立“以人为本,代际和谐,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让老人们深切地感受到“夕阳无限好,人生仍灿烂”。

  农村养老调查报告 篇7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共同面临的大难题,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目前老龄人口已近2亿。农村老年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状况和社会保障情况更值得我们关注。近期,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协对全县农村老年人的生存状况进行了调查。

  98%的农村老人处于亚健康状态

  据调查,全县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6.8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6%,而且每年以0.7%的速度不断递增,其中农村老年人口4.33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63%。

  农村老人80%以上都患有农民职业病,如风湿、肌肉关节劳损、胃肠炎、营养不良等,98%处于亚健康状态,小病能及时就医的占48%,承担不起门诊药费和住院费(合作医疗)自费部分的占67%。

  70岁以下的老年人,只要不是特殊情况,都过着自食其力的生活,70至80岁以上的老人有一半仍在从事体力劳动,80至90岁的老人有10%处于自给状态,有8%的老人的吃穿用基本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48.8%的农村老人在继续从事生产劳动

  据调查,农村有48.8%的老年人在继续从事生产劳动,80岁以上的.老年人仍在劳动的达16.3%。

  事实上,农村老年人必须尽可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得经济收入。这是因为:老人无其它生活来源和有效的生活保障;子女们的负担重,尤其是独生子女,无力全面照顾双方的老人。

  据对43300多位农村老人的调查统计,发现有28000多位老人是空巢老人,他们一方面要照顾孙儿包揽家务,一方面还要承担繁重的体力活、维持农业生产,人越来越老,精力越来越差,负担却越来越重。

  72%的农村老人没有享受过任何养老相关政策

  养儿防老曾经是我国农村主要的养老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不断受到冲击,依赖传统的大家庭和孝道已难以解决好农村的养老问题。

  由于农业科学的推广和家庭生活中科技与文化的应用,农村老年人的经验已无多少用武之地,其长者、智者的权威地位已经发生动摇,在政治、文化、技术上都处于劣势地位,加之没有大笔遗产,农村老年人社会地位逐渐下降。

  现代青年人对中国特色的“孝文化”的尊崇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孝道出现了日益弱化的趋势,一部分人把老人当做包袱,弟兄之间为养老人相互推诿扯皮,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更是无从谈起。

  除了少数五保、特困户由有关部门给予扶养和适当的生活补助,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每年有几百元的计划生育政策补助,通过合作医疗能够报销部分医药费外,农村老人中有72%的人没有享受过任何养老相关政策,也没有生活最低保障。

  必须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基本养老制度

  依据“木桶理论”,农村养老问题是我国农村地区民生问题的“短板”,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资料表明,丹麦、瑞典、葡萄牙、西班牙、希腊等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于我国20世纪90年代时,便已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大幅增加,已经具备了发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投入,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基本养老制度。

  首先,要建立农村老人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要结合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分地区实施,资金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摊解决。还要认真研究和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让农民同企业职工一样,从成年开始就缴纳一定数额的养老金,进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其次,要逐步实行农村老年人集中供养。可由民政部门统一规划,在农村分区域建设供养所或老人院,对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实行集中供养,由子女缴纳一定的费用,民政部门将相关资金和社会救助的物资钱财捆绑使用,让农村老年人能够安度晚年。

  再次,要建立针对农村老年人的各种救助体系。一是要建立对农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制度。二是认真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坚决制止子女不孝和虐待老人现象。三是将农村低保向老年人倾斜。四是将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政策和合作医疗政策进行有机的整合与捆绑,提高报销比例或者免除自费部分,使农村的贫困老人得了大病之后能够得到及时的住院治疗。

  最后,要紧扣新农村建设的展开,把孝敬老人、尊崇老人、赡养老人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老年协会、妇联、残联等组织要树立典型,倡导“百善孝为先”的传统民族文化。

  农村养老调查报告 篇8

  一、农村养老的形势基本可分为四种

  (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

  (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

  (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xx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 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二、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是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随着子女纷纷外出,老人与子女分居,一旦家庭“空巢”后,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不可避免会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1、生活来源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靠老人自己的劳动所得和子女的经济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调查显示,空巢老人的年人均纯收入大多数低于农村人平收入,有的子女每年只给父母一些口粮,逢年过节送

  一点钱物。随着孝道观念的不断淡化及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子女寄钱回家标准低且缺乏持续性。有些村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且留在农村的孙子上学及生活等费用还要靠老人来支付。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差,许多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得不到有效保障,生活普遍比较艰苦。

  2、精神没有寄托。由于子女不在身边,空巢老人特别是单身老人、体弱多病的老人感到特别无助。老人最怕的是孤独,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老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孤独感,有事无人帮,有话无处诉说。他们常常一边为外出打工的子女担心,一边为了生活还要辛勤劳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情感孤独。农村老年人几乎没有文化娱乐活动, “空巢老人”活动空间十分狭小,孤独、压抑的情感有增无减。

  3、劳动责任没有减少。农村“空巢老人”除了需要负责全家的农事劳动,还要负责外出务工者留守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如洗衣做饭、上下学接送等,本来应该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农村老人们,又重新挑起了家务生活的重担,他们倍感心力交瘁,十分无奈。

  4、生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老弱多病是自然现象。农村“空巢老人”中,常年患病的比较普遍,许多人是多病缠身。尤其是老人得重病大病,沉重的医疗费用,使不少家庭陷入贫困境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在农村比比皆是。不少老人由于治疗不方便和怕给子女添负担,往往是小病忍,大病拖,舍不得及时到医院治疗。

  5、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

  6、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

  较大,社会保险发展很慢。

  7、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

  三、思考与建议

  养老问题的出现,暴露了我国人口老龄化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加快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政府要加快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民在年老时,也能像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样领取养老金,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医保范围,提高低保、医保标准,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都享受到低保、医保待遇。同时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补助力度,对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高龄老人,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助。

  2、加快农村养老福利事业发展。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由乡、村组织牵头,通过招商引资及当地能人、善人投资等多渠道兴办养老院。要新、扩建一批乡镇养老院,接纳更多的老人进来养老。对于不能进养老院的老人应由政府出资建设困难老人集中居住点,专门用于赡养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五保户、鳏寡孤独老人,政府要根据情况部分和全部负担农村老人的生活、医疗费用。

  3、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人们的思想都在发生新的变化,全社会都要注重加强对孝文化和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宣传与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通过村民公约的全面推行、落实好家庭赡养协议书,由村组织、老年协会督促子女赡养老人,按时付给生活费,对尊老敬老的群体和个人要大力表彰,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4、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老年组织建设。要将老龄组织机构延伸到村、组,同时加强农村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老年协会护老维权的作用。同时以老年协会为平台,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自娱自乐、互助互爱等多种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丰富多彩的活动。

  5、建立党员、干部义务服务制度。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开展基层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对辖区内的高龄空巢老人做好登记造册,实行“一帮一”的义务监护和帮扶制度,不仅在物质上给予帮助,而且要给予精神予以安慰,切实解决老人的孤独寂寞,让农村老人精神愉快的生活。

  农村养老调查报告 篇9

  为弘扬社会责任,体验农村生活,提高个人素质,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风貌,我们赴新乡延津县魏邱乡“450行动计划”科技支农服务团就朱寨村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现状进行了了解,并结合当地实际探究了一条适合当地的农村养老模式。

  一、社会实践背景

  20xx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超过1.32亿,占目前总人口的10%以上,且以每年3.2%的速度持续增长,按照国际通用标准,我国已完全迈进了老龄社会的门槛。随着中国的老龄化进程,老年人问题层出不穷,尤其在农村,生活条件不适,医疗疾病困扰,精神文化缺失等问题显得较为突出。此类的问题严重影响到老年人的生活舒适度和满意度,而农村老年人的问题关系到农村稳定和社会长治久安,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好坏。所以及时有效的发现和解决中老年人问题,建立适合当地情况的农村养老模式,逐步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是我们国家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朱寨村老年人生活现状

  通过对朱寨村近三百户家庭的走访,我们对该村的老年人生活条件、医疗健康状况、文化娱乐休闲状况等方面有了初步了解。其中有好的方面,但也有些情况不容乐观。

  (一)生活条件

  (3)逻辑性。调查报告离不开确凿的事实,但又不是材料的机械堆砌,而是对核实无误的数据和事实进行严密的逻辑论证,探明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预测事物发展变化的趋势,提示本质性和规律性的东西,得出科学的结论。

  1、居住环境:该村大多数为瓦房,不少家庭条件较好的住上了楼房或平房。而对于老年人,尤其是于子女分居,子女外出务工的老人,他们大多人居住在古老的瓦房中。由于农村人特有的生活习惯,院落中的物品摆放较为杂乱;现在大多数家中电视已经普及,但通过走访,发现一些老人独居的家中并没有电视,所以他们的精神生活可以说还是一片空白。该村实施的`“村村通”把水泥路修到了每家每户(其中每户出资400元,其余由政府补贴),可使村民免受雨天走泥路的困难,但在走访中也发现有些偏僻的地方路未修通。总的来说,该村老年人生活条件还行。

  2、收入与支出:对于60岁以上的老人来说,其收入主要来自于劳动收入(个人积蓄)。据调查,该村人均耕地1亩左右,玉米和小麦为主要粮食作物,除去口粮、税粮(现已取消)、牲口食粮外,以市场价出售,年户均粮食收入约3000元,平均到每个人身上,尤其是老年人身上仅有几百元,这就是大多数老年人用以养老的资本。对于那些身体尚好或有手艺的人(大多在60-65岁之间)他们还会向年轻人一样外出务工以增加收入。除劳动收入外,老年人资金来源还有子女供给、政策扶持,然而,这些都是有条件的。如,子女于老年人的关系是否融洽,子女经济条件,子女是否有尊老爱老意识愿意支出;享受五保、低保、独生子女计生补助等的要符合一定条件,需要评选过程客观公正。

  目前,农民的花销相对较少,尤其对于老年人来说,其花销部分主要用于生活生产消费和医疗保健支出。生活消费支出的主要用于购衣,食品,沼气,自来水,电费等。用于生产消费的主要是粮种,花费,机械,农药等的购置。随着物价的上涨,这些方面的花销成了他们沉重的负担。在医疗支出这一块,据调查发现,村中一家小诊所,村民有头痛发烧小感冒一类的小病一般都去村中这家小诊所,有的甚至毫不在意,任其发展。另外农户家中也有常备药,因此,小病对村民的负担影响尚轻。但一旦得了大病,尤其是老年人处于疾病多发期,看病支出在家庭支出中还是占有相当比重。虽然农村新型医疗合作在农村较为普及,但据村民反映,由于体制原因,报销比例有一定限制,且不同医院,不同病情报销比例也不相同,加之药价虚高,医患关系紧张等原因,农民从新农合中获得的实惠并不多。

  (二)健康状况

  所以,我认为,为构建和谐社会,缓解留守儿童的教育和成长问题并为解决问题奠定基础,应该采取如下一些措施:

  一个人的健康不仅包括身体健康,还包括心理健康,饮食健康,生活方式健康等方面,这一点对老年人来说仍然适用。

  桑树占地多,而且容易破坏本来的土地结构,种植也难,这也是养蚕业又盛到衰的一个原因。桑树载种之前要先嫁接,然后要育苗,最后才能栽种,桑树虽然生长快,但是它的根生长太旺盛严重破坏土地结构。而且桑树培育太难了,种植桑树的土地土质肥沃,土层要厚,集中成片,排灌条件要好,而且要避免有环境污染的土地,成品苗以冬前栽植为宜,且可合理密植,这些条件对于污染较轻的农村来说是不难办到的,待桑苗长成后,浇水松土,除草,剪伐,病虫害防治都是不可缺少的步骤。而且,蚕吃桑多了才能产蚕茧好而且大,所以必须栽种足够多的桑树,比如我们家的天地基本上全是桑树了。所以说,桑树占地多,养殖难。

  1、身体健康。血压是身体健康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医疗组成员利用随身携带的电子血压计为村民进行了免费测量。在几天的测血压活动中,他们共测量了238人(其中有复测者)。统计数据显示,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高血压比率不断攀升,依次为12.6%(≤50岁)、16.3%(50——60岁)、23.8%(60——70岁)、54.8%(≥70岁)。由此可见,高血压在老年人群中是易高发的。当然血压高低受时间、季节、运动、温度、环境、精神等因素的影响,所以我们尽力确保测量数据的科学性,可靠性。但从这一数据分析中,也能反映一定的问题。此外,通过走访发现中老年人群中还存在着其他一些慢性病,如颈椎病,腰间盘突出,风湿类风湿等,这些疾病都是影响老年人身体健康不容忽视的问题。当然,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大多数老年人的身体还是健康的,人的寿命大约在75——80岁(该村有一93岁高龄的老人),但以上所反应的问题仍要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二是当前农村养老保障的供给水平,即如何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分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问题。要在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上,首先完善已有的“五保户”制度,加快敬老院建设,逐步建立以集中供养为主、辅之以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新模式,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和保障质量;其次,要进一步扩大老年人口生活补助的享受范围,降低年龄限制条件,使没有享受城镇养老保险的农村老人都能领取适当的补助金来保障生活;再次,要通过与计划生育政策相结合的计生养老等形式,弥补起步阶段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偏低、保障内容单一的局限。另外,在生活上,要特别关注“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

  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进程是关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和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为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以法律形式明确诸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遵守的原则、管理体制、资金来源、支付标准、基金运营情况、监督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等。各地可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基础上,再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2、心理健康

  老年人的心理问题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外部环境,随着现代社会生活频率的加快和部分地区社会尊老养老风气的退化,一些人见到老年人不会主动打招呼,视而不见,这对老年人心理笼罩了阴影使之产生了社会不再尊重老年人的想法,加之自己认为老了无用的心理,更加重了其心理负担,使其生活相对比较封闭,缺乏与外界交流,这一点尤其表现在80岁以上的身上。二是来之于家庭内部,老人与子女关系不融洽,子女外出武功缺少对老人的关心,子女忙于事务对老人关怀不够入微等都使老人谢了产生失落感。同时,年轻一代对老年人行为不理解也极易对老年人的心理造成创伤,相对应,老年人对年轻人的行为也存在困惑。

  农村养老调查报告 篇10

  今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点工作将于今年在省内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主,具有保障水平适度、交费方式灵活、适合农民实际的特点。根据实际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行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奇台县位于吉木萨尔县之东,木垒县之西,北部和蒙古国接壤,国境线长131.47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89°13′至91°22′,北纬42°25′至45°29′,总面积18000平方公里。境内有国家一类口岸--乌拉斯台口岸。在兰新线铁路修筑之前,奇台曾是关内通往新疆的必经之道,丝路新北道、漠北道都要通过此地,所以,奇台也就成了关内和新疆的商品中转地,商品贸易十分发达,故有“金奇台”之说。我县总人口 202768人,全县农业人口14.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79.6%,农村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的人数(不含在校生)70911人,占总人口数的14.4%,核实60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口16061人,发放养基础性养老金354万元,发放率达100%。16-59岁农牧民符合参保年龄段人口70911人,实际参保人数达70492人,征缴养老保险费782万元,参保率为81.5%。

  二、农村居民缴费及财政补贴资金测算情况

  1、新型农保财政补贴:年缴标准设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共10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按年度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2、特殊人群有优惠 ,政策惠农暖人心 :对农村优抚对象、三老人员、领取《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人员,重度残疾人、五保供养人,低保对象、爱国宗教人士凡年满60周岁的,可按新农保政策规定计发养老金,并继续享受本人原来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的各项待遇。其中,对领取《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人员,应提高缴费补贴和基础性养老金发放标准。

  3、年满16周岁即可入“保” 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养老金:奇台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性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补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测算存在以下问题:

  1、县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以2%的标准按20%的参保率计算,全年需资金133.65万元,按照我县财政收入情况,县财政无力全额承担。

  2、我县60岁以上的(含60岁)农村居民38000人,如按照政策规定本人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由财政每月补贴50元,需资金2280万元/年,占我县20xx年财政收入的27%,县财政更无力承担。

  3、目前我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尚未移交,机构、编制、经费等诸多方面制约此项工作的开展。

  四、建议

  1、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采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法,主要抓好村组干部、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失地农民、农村专业大户、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等重点人群率先参保,逐步向有经济条件且有参保愿望的农民扩展,不断扩大农保覆盖范围。

  2、落实农保人员编制,明确管理和经办机构性质,统一农保机构名称,落实工作经费。建议

  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内设“农村社会保险股”,设置行政编制2-3名;设置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农村社会保险经办中心”,编制5-10名。

  3、把宣传发动作为推进新型农保试点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的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方式,使新型农保工作得到较快发展。一是通过“点对面”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县有线电视开办专题栏目,采取立体式的宣传;二是采取“面对面”的宣传方式,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新型农保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三是实施“点对点”的宣传方式,聘请有宣讲能力的参保者或到期领取户作为新型农保政策义务宣讲员。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实现新旧体制的顺利过渡,为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4、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农保基金管理办法,农保机构要建立基金内审稽核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要将农保基金纳入日常监管业务范围,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等进行定期检查。同时还要加强财政、监察、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

  农村养老调查报告 篇11

  调查时间:

  20xx年7月15日到20xx年8月10日

  调查地点:

  河南省新郑市

  调查的内容:

  利用暑假在家里待的周时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和同学一起调查了各自村里现行的养老保险模式,并通过网络查看了河南省各地现行的养老保险模式。

  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了解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情况,并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调查研究提出一些稍微合理的建议和改善办法。

  经调查发现,农村现行的主要养老模式还是传统的家庭养老,同时出现了集体养老、土地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养老模式,现在河南各地80%以上的符合投保条件的农村村民都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90%以上的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农村老人每月都能领取到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养老保险金的数额各地因经济水平和消费水平不同而不同,我们新郑市农村村民每月养老金是60元。

  近年来“三农”问题始终是社会问题的热点,为了解决“三农”问题,根据20xx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决定,从20xx年起开展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在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始不久,河南省也开始了新农保的实施工作。自20xx年1月1日起,凡河南省农村村民年满60周岁,只要其符合新农保投保条件的子女投保新农保,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由各地政府的财政及中央财政共同拨款,根据各地生活水平及经济水平给予不同数额的养老保险金。

  家庭养老以血缘为纽带,由子女及其他亲友向年老的长辈提供经济支持、日常生活照顾。受几千年来儒家“孝”文化的影响,赡养老人已经成为中华儿女的.一种道德责任和意识,再加上在农村盛行的“养儿防老”思想的影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不具备建立其他养老模式的条件,家庭养老似乎必然会成为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模式。但是,近年来由于计划生育的影响,出现了大量的“四二一”家庭及无子女家庭,这更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农村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养老保险的压力。

  众所周知,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大国,中国的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0%,在老龄化冲击着整个世界的今天,解决好农村的养老保险问题也成为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关键。面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建立和完善覆盖我国全部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也是解决我国老龄化的当务之急。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展开了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家庭养老都不能彻底解决我国广大农村的养老问题。

  现行的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由于缺少经济条件的支持,必然不能成为解决我国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土地养老和集体养老模式的对象毕竟只是少数人,而且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建设的扩大,不少农民的耕地都被征收征用,这也冲击着土地养老模式的推行。相较于老农保而言,新农保更能满足我国农村养老的客观需求,更有利于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但是任何一项制度不经过实践的验证都难以完善,由于制度本身的缺陷及其他社会因素的变动,新农保试点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新农保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体系不健全,与其他相关法律不能衔接;新农保制度设计不够完善,新农保规定的起始参保年龄为16岁,年满60岁后方可领取养老保险金,交保年限过长,对年轻人缺少吸引力;新农保没有规定参保档次,各地参保档次落差很大,造成保险金的明显差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难以实现保值增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仍以县级统筹为主,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是通过存入银行、购买国债来实现保值增值,而近年来,我国银行的存款利率一直都比较低,债券的利率也不断下调,再考虑到这些年以来的通货膨胀因素,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利用银行利息来获得保险金的收益其实很低,甚至可以说已经出现了缩水贬值,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目的的实现——保障农民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以后生活需要上的资金供给,所以也就严重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由于新农保制度本身极为复杂,农村的情况又千差万别,因此,新农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然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我们要在总结近年来开展新农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现有的体制本身去寻找新农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我国的新农保制度不断完善。针对新农保现在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来完善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法律体系

  我国近年来对新农保制度的探索研究表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其实施,而不仅仅是依靠社会政策的形式来实施。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财政、金融和税收体制改革,尽快制定并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对资金来源、运用方向、增值渠道甚至保障标准、收支程序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规范其操作行为,以法制的形式将农民的这项合法权利确定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社会养老问题。

  (二)完善新农保制度的不足

  首先要拓宽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渠道,可以广泛争取社会的意见、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比如发行新农保福利彩票、允许农民以农保基金作为担保贷款用于农户发展生产、子女教育、基本

  医疗等生产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重大事项。其次,做好新农保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工作,为农民工及失地农民的转保问题做出明确规定,简化转保手续。最后,修改关于起始投保年龄的规定,加大政府的财政投资,减轻农民的压力。

  (三)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建立家庭与社会养老为主其他养老方式为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几千年来传统的、最主要的养老模式,相对农村现行的其他几种养老模式而言,家庭养老模式有着极其的优越性和无可替代性。而且家庭养老可以减轻社会的压力,因此我国在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必须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加强对我国居民的道德宣传,提倡敬老养老思想,并表彰和鼓励在敬老养老方面有代表性的人物。同时,还应该提倡商业保险,在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可以推行商业养老和集体经济组织养老保险模式,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模式,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一项宏大的关系到社会民生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牵涉到很多方面,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我们要不断的总结已有的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我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渐实现新农保的全覆盖,确保农村老人和城镇老人一样“老有所养”。

  农村养老调查报告 篇12

  我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在政府机构改革后划归劳动部门管理。从20xx年开始市、县两级民政部门陆续向劳动部门移交工作。到目前为止,除广汉市没有开展农村养老保险、中江尚未移交外,其它均已移交。但移交前遗留了不少问题,特别是资金挪用和借出不能归还的情况很严重。劳动部门接手后,在政策上还没有出台新的文件,但在政策调研和资金的清理、归垫方面作了大量工作。现将我们调查研究的农保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除广汉市以外,其余各县、市、区都开展了农保工作,其中绵竹市起步较早是搞得最好的地区。截止到今年年末全市总计有138个乡镇,1667个村,万人参加了保险。20xx年农保基金收入x万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万元。已有545人领取了养老金或生活补助,共发放万元。

  二、劳动部门接手后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20xx年我市在基金监督工作中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也纳入社保基金现场监督范围,规范了农保基金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对农保基金的清理、归垫工作。在与民政部门交接中和交接后及时清理原来借出的农保资金。如绵竹市去年通过多次上门做工作追还五万余元农保资金。

  (三)积极组织学习和推广先进经验。去年我们及时将绵竹市的农保工作经验向各县(市、区)作了宣传推广,推动了全市

  农保工作的规范。19xx年底绵竹市率先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发展,到20xx年底绵竹市共26个镇(乡)职工的18000余人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占全市农民总人口数的%。其中乡镇企业职工655人占总人数的%;民政福利企业职工400人占总人数的%;农村三职干部1000人占总人数的%;农村义务兵520人占总人数的%;农村新婚夫妇350人占总人数的'%;农村新生婴儿845人占总人数的%;剑南春酒厂农民临时工4272人,占总人数的%;农民10055人占总人数的%。其中男性占73%,女性占27%。积累基金1105万元。现有137人开始领取养老金,最高每月领取616元,最低每月领取元,人均每月领取养老金50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享受待遇低,不能满足养老的需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采用基本缴费加利息的办法计算养老金。本金多、利息高,养老金就高。本金少、利息低,养老金就低。由于参保人员缴费金额低,参保时间短,加之我国储蓄存款利率连续下调,由xx年的%下调到目前的%,对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承诺利息难以兑现。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所以在领取养老保险金时明显低于过去高利率计算出来的预期养老金。目前领取养老金每月最低的只有元,根本不能满足养老的需要。

  (二)宣传不够,认识不到位因为享受待遇低,不能解决养老问题,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人有种被欺骗的感觉;部分参保人员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认识存有偏见和错误的理解,认为自己到领取年龄的时间还长,不知道会不会兑现以及今后的政策会不会发生改变而领不到养老金;还有的认为自己缴费少,对以后的养老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不如现在退保还可以办些急事;另外一些人认为自己既然参加了社会保险,就应该在生病、住院、死亡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偿,混淆了农村养老保险和其它保险的关系。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不够和参保人员理解的片面性,造成了农民不愿继续缴费,要求退保人数不断增加,也给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管理落后,机制不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全部工作都是手工操作,无法实施规范化管理和微机化操作,各镇乡因频繁更换管理人员造成了档案遗失,无法查找,

  四、20xx年的工作及建议

  我市将按照国家关于社保基金的使用规定,管好使用好农保基金,确保农保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投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深入乡镇、村、社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农保工作,扩大覆盖面。

  劳动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保险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原有的农保政策作出一些适当调整,在政策上作出一些统一的规定,便于进一步扩大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农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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