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1-13 20:43:5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作方案模板合集9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工作方案模板合集9篇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国家公共卫生项目要求和卫生局的统一安排,我院对ZZ镇的'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

  (一)体检范围:

  ZZ镇居民中65周岁以上老年人。包括流动人口中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一般情况下要到卫生院体检,行动不便人员择期上门体检。

  (二)休检地点:

  XX卫生院。

  (三)体检项目:

  按着《健康体检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内科、外科、妇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等物理检查;心电图、胸透、B超(肝、胆)影像学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肾功能、血糖、血脂等实验室检查。

  (四)体检时间

  XX年10月15日至XX年11月15日。具体各村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档案管理人员尽快将全镇6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档案检出来,并登记造册。各村卫生室尽快统计本行政村65岁以上老年人名单(未建档案部分),并及时上报卫生院办公室。

  2、各村卫生室负责动员和组织工作,并一定要按时通知到本人。

  3、通知时特别提醒:(1)携带个人健康信息卡、身份证。(2)体检当日空腹。(3)体弱多病者由家人陪同。(4)体检前一天晚上,少食油腻食品。

  4、办公室负责老年人健康体检档案的管理工作,体检工作结束后将档案重新归档,并及时输入电子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是国家的惠民政策,是公共卫生工作,各村卫生室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前期动员工作,尽快将上级布置的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完成,并做好、做实。

工作方案 篇2

  府南、东坡、金沙、光华、黄田坝、苏坡、文家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重点企业: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 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布点、销售安全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三、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 “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打非”队伍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24日上报区安监局。

  联系人:任巍866XXX05、传真:866XXX97。

  附件: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成员名单

  二○XX年XX月XXX日

工作方案 篇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

  本次规划修编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八八战略”,范文网网围绕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发展、坚持“三保“主线,正确处理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张、全面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关系,通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推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本次规划要充分与上一轮规划相衔接,继承和发扬在规划编制、实施中的经验。同时要与时俱进,做到六个“转变”,即规划定位向区域规划转变,工作任务向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并重转变,规划方法由指标控制型向空间控制型转变,规划内容由耕地保护研究向综合研究转变,决策方法逐步由领导决策向民主决策转变,规划实施由目标导向型向过程导向型转变。努力使修编后的规划更具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服务于全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原则

  总体上要坚持“保护、保障、挖潜和集约利用”的原则。保护就是依法依法保护耕地、保障基本农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就是千方百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挖潜,就是清理消化闲置土地和盘活存量土地;集约用地,就是努力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

  1、用途管制原则。

  土地用途管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要统筹合理安排各业用地,明确各土地利用区块的用途,严禁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用途管制的重点是耕地保护,特别是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的保护,要立足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推进耕地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上并重转变。

  2、占补平衡原则。

  根据《绍兴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和退耕,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3、合力建设原则。

  “工业立市、开放兴市、合力建市”是这几年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也是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按照明确重点,兼顾一般,统筹安排的原则,遵循市场化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资金和资源的互补和互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4、集约用地原则。

  一是要加强土地利用水平评价,调查闲置土地情况,制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措施和方法。二是要研究促进新增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政策,完善“双控”指标体系。

  5、公众参与原则。

  规划编制要充分利用“外脑”,依靠科研单位、专业技术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力量,提高规划编制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技术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相关信息的交流和互动渠道,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听证或公示等手段,完善规划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做到规划“以人为本”、公正透明。

  6、三规衔接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正确把握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和重点,科学预测用地需求,认真分析土地供应潜力,合理土地资源布局,正确处理“保护”和“保障”的关系,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十一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机结合。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要与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7、成方成块原则

  根据城市发展边界理论,按发展阶段、重要程度和资源供给能力,合理界定城市和开发区的外延扩张边界,开发区块尽量做到成方成块,以利于资源配置、规划实施和耕地保护。

  8、可持续利用原则。

  要按照生态绍兴建设的要求,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开展土地适宜性评价,进行土地敏感性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减少对生态脆弱地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不合理的开发,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9、信息化原则。

  要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实施,满足规划要素实时更新、快速统计、共享互动等要求,增加规划科技含量,有效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总体上按省厅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安排,即计划在本年度完成整项工作。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安排的影响,则作相应的时间调整。

  1、健全组织机构。

  (1)由市政府统一成立“三规”领导小组。(时间根据市政府安排)

  (2)在成立“三规”领导小组后半个月内设置联络员、专家咨询组。

  (3)成立市国土局规划修编工作组。(4月1日---4月15日)

  2、落实资金。(4月1日----4月23日)

  已编制经费预算,由办公室具体落实。

  3、落实编制单位。(4月30日前)

  (1)确定落实编制单位的方法、程序和要求;(4月4日前)

  (2)收集编制单位的资料、信息;(4月11前)

  (3)按规定落实编制单位,签订委托协议。(4月23日前)

  4、调查研究阶段(4月24日至7月23日)

  这一阶段与下阶段的工作将穿插进行,主要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实地踏勘、召开座谈会。总体规划综合性强,涉及部门多,需要进行多方调查。走访各有关部门,调查各部门规划期内用地需求,征求各部门对总体规划的建议。深入各重点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和典型调查。

  5、专题研究阶段(5月24日至7月23日)

  在前期调查研究和全市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批准的基础上,开展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土地供给与需求分析、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态势与土地利用战略研究等专题研究,为规划大纲及规划文本草案的编制提供依据。

  6、规划大纲拟定阶段(7月24日至9月23日)

  规划大纲文本包括绍兴市基本概况、规划总则、规划目标、土地利用总体布局与结构优化、主要用地规划和空间管制引导、规划修编方法与实施机制创新、预期规划实施成效等内容。规划大纲编制完成后须报市、省批准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时间进度较难把握。

  7、规划草案拟定与选优阶段(9月24日至11月23日)

  本阶段主要是落实土地利用分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确定土地用途以及完成规划草图。

  需拟定的方案包括:全市、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重点建设项目和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方案、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方案和土地利用分区方案。最终提供2~3套供选规划方案。

  确定规划供选方案的主要要求:⑴在编制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方案过程中,应分析土地利用的影响因素和变化趋势,拟定规划供选方案。⑵每个供选方案均需保证规划主要目标的实现。⑶对每个供选方案的实施,从组织、技术,资金投入、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评价其实施可能达到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综合评价后,提出推荐方案,供领导小组审定。

  8、规划协调、编制规划成果阶段(11月24日至11月30日)

  对推荐方案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干部和公众意见,必要时召开规划协调和论证会,对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形成最终规划方案,编写规划报告。

  9、规划审批和公布实施阶段(11月30日至12月31日)

  规划报告编写完成后,报市、省审批,经批准后,最后公布实施。

工作方案 篇4

  朝阳区20xx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北京市20xx年纠风工作整体部署,进一步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和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工作载体,以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抓手,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手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建设“新四区”,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朝阳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改革,严格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化小金库治理,严肃查处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等行为。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严格对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规范公办校教师从业行为,坚决杜绝校中校、校中班等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区教委

  联席会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区审计局、

  区财政局

  (二)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以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服务中的乱加价、乱收费和商业贿赂等行为。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联席会成员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审计局、区药监局、区监察局、区纠风办

  (三)加强对救灾援建物资资金的监管

  主要任务和要求:建立完善救灾援建物资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围绕援建中心任务,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区审计局、区监察局

  (四)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

  主要任务和要求:建立完善社保基金的监管机制,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联席会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卫生局、区纠风办

  (五)坚决纠正损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

  主要任务和要求:认真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公布修订收费项目目录。

  牵头单位:发改委

  协办单位:区监察局

  (六)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主要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农经办、区农委

  联席会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区法制办

  (八)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

  主要任务和要求:纠正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市工商局朝阳分局

  (九)继续深化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主要任务和要求: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

  职行为。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朝阳分局

  协办单位:区监察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

  (十)继续深化治理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主要任务和要求:深入开展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和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牵头单位:市药监朝阳分局

工作方案 篇5

  为了实现“科研兴教,依法治教”的策略,为了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县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精神,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机构

  组 长:李秀香

  副组长:于跃海 刘晓辉

  成 员:王长华 全体教师

  二、工作目标

  20xx-20xx学年度全校学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

  三、时间安排

  上学期:

  1、8月25日至9月30日,小学升初中学生交接工作,填写各种学籍表册,上报在校学生人数和初三毕业学生数。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等法规阶段。

  2、10月6日至1月10日,对在校学生情况进行摸底, “防厌控辍”阶段。

  下学期:

  3、3月1日至3月30日,开学初到校学生人数调查。劝返学生回校学习工作。

  4、4月1日至7月10日“防厌控辍”阶段。

  (重点:初三毕业生)

  5、7月份“防厌控辍”工作总结,初三毕业生去向统计。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依法控辍

  1、根据新《义务教育法》制定《“控辍保学”具体措施》,明确规定教师、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控辍保学责任,按规定的司法程序,依法进行教育和处罚,建立起完备、有效的控辍方案和制度。

  2、20xx年9月份和20xx年3月份为控辍月,有计划地开展此项活动,认真宣传新《义务教育法》及其细则,《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有关规定,杜绝学生务农、务工、经商行为的发生。

  (二)管理控辍,措施保学

  1、控辍保学工作是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心工作。本学年度,我校继续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定控辍目标。

  2、为了准确掌握辍学情况,要求各班辍学上报不过夜,各班每周都要向负责人员汇报情况,校长也将随时检查。

  3、建立规范的学籍档案,建立规范的休退学、转出、转入手续,要求村委会协助学校做好控辍工作。

  (三)教改防厌控辍,兴趣导学

  1、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备课和讲课上下工夫,在育人的艺术上下工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防厌控辍,以此保住学生。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同时还要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

  (四)情感控辍,以情劝学

  校领导及广大教师要与学生结“帮扶”对子,传授知识有耐心,生活情感有爱心,控辍保学有恒心,做好“学困生”思想工作,用真心爱护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关心这样的.学生,经常家访,及时掌握“学困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双困生”的各种困难,让他们安心的上学,以真情实感把“双困生”留住。

  (五)扶贫控辍,帮困助学

  加强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严格执行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切实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免收课本费,经济扶贫控辍,动员社会力量,援助贫困生。

  亮兵中学教导处

  20xx年9月

工作方案 篇6

  一、集中住宿总体原则

  实行按校区相对集中住宿,并按时段确定集中住宿方式,寒假全程禁止学生单独居住。

  二、集中住宿时间段划分

  20xx年1月16日—20xx年2月2日,按学院集中住宿为主,校区统一集中住宿为辅。

  20xx年2月3日—2月22日,按校区统一集中住宿为主,学院集中住宿为辅。此时段对非统一集中住宿楼栋实施封楼管理。学生离开原寝室时,务必一次性带齐生活和学习物品。封楼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回原寝室取物,请与暂住楼栋值班员联系。

  20xx年2月23日起,恢复学院集中住宿管理。

  三、各校区统一集中住宿楼栋

  铁道校区:3舍(男生),新3舍(女生)。

  湘雅校区:新校区1#楼、3#楼(男、女混住)。

  其他校区:根据留校人数协调确定统一集中住宿楼栋。

  四、工作流程

  1.1月14日前,所有寒假后仍需在校居住的学生,到学院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2),学院审查、统计人数并协调落实学院集中住宿宿舍和房号。[特别提示:建议所有离校同学于2月22日之后返校,返校后无需再办理住宿申请手续,但均需在所住楼栋值班员处登记住宿且继续严格遵守“禁止学生单独居住的规定”,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及本院留校工作负责人报告来校信息,学院要及时将其纳入报平安系统。]

  2.1月17日前,学院将个人申请表及留校学生安排结果(见附件3、4)送达各校区物管站,物管站将安排结果直接反馈给学院。

  3.1月20日前,物业管理中心协调各校区物管站工作并汇总后,将安排结果送达学工部和研工部备案。

  五、其他说明

  1.学院和物管站须各执一份申请表和安排结果留存。

  2.物业管理中心总咨询及下设各校区物管站联系方式

  物业管理中心电话:xx;地址:校本部商业街入口处

  湘雅校区物管站电话:xx;地址:新校区十一食堂二楼

  铁道校区物管站电话:xx;地址:学生一舍一楼

  南校区物管站电话:xx;地址:升华20栋109#

  校本部物管站电话:xx;地址:学生二舍129#

工作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的要求,按照《20xx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二、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市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牧局配合)。

  3.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

  4.重点检查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经信息委配合)

  5.对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6.强化对我市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球团、采矿、钛有毒物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7.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大力开展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配合)。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配合)

  (二)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对全市各级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检查方式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要并强化抽查督查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强化对下级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大检查作为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地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牵头,环保、安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务、农业等有关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有人主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要把大检查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将督查督导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严格执法贯穿大检查活动始终。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齐全的,要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务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集中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区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各县(区)政府所涉及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方案及部门联系信息(含电子版)请于20xx年7月10日前经市环保局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7~11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月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汇总并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经市政府审定后送省环保厅,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工作方案 篇8

  为强化源头治理,防治燃煤和煤尘污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市《煤炭质量保障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现制定煤炭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制定燃煤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煤炭经营、燃用、运输、存储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快推广民用洁净型煤,有效解决燃煤和煤尘污染。

  二、主要任务

  1.落实全市煤炭经营燃用标准(硫分不大于0.6%,灰分不大于15%)。

  2.落实煤炭经营、燃用单位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质量监管责任。

  3.开展煤炭经营、燃用、运输、存储等环节专项整治。

  4.积极推进民用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工作。

  三、部门职责

  1.县经信局会同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煤炭经营、燃用单位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执法抽检,并根据抽检结果予以通报和处罚。

  2.县经信局会同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制定《县禁止销售燃用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通告》,并以县政府名义公布。

  3.开展煤炭经营专项整治。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参加,20xx年6月底前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煤炭、超范围经营煤炭的违法行为。

  4.开展单位燃煤质量专项整治。由县环保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参加,对燃煤单位开展无缝隙、全覆盖的煤炭质量执法抽检,并对违法行为上限处罚。

  5.开展煤炭运输专项整治。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参加,依托现有超载超限检测站、治安检查站,常态化依法检查通过公路运输进入县的煤炭。对不能提供合法煤炭质量检验报告的运煤车辆进行劝返,不听劝告的',依法予以处罚。

  6.开展煤炭存储专项整治。由县环保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国土局参加,20xx年9月底前,依法取缔无合法用地、环保手续的经营性储煤场地;督促其他储煤场地实行封闭存储和建设防风抑尘、防燃、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逾期不达标的,上限处罚。

  7.开展民用洁净型煤推广行动。由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局参加,积极争取落实国家、省、市民用洁净型煤推广资金。同时严厉打击劣质煤散烧行为,努力保障洁净型煤供应。

  8.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宣传栏、标语条幅、公益广告牌,开辟专栏、设立专题等形式,深入持久的宣传开展燃煤和煤尘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和阶段成果,引导城乡居民增强自觉燃用洁净型煤的环保意识。

工作方案 篇9

  一、制造业发展的现状及比较优势

  先后被列为全国老工业基地技术改造试点城市、全国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试点城市、全国技术创新试点城市。近年来,是西北重要的工业城市、全国老工业基地之一。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振兴装备制造业行动计划》紧紧抓住国家建设经济区的历史机遇,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调整产业结构,整合优势资源,推动技术进步,逐步形成了以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电子信息、食品医药、建筑材料、能源化工等为主的制造业体系。截至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企业有166户,实现工业增加值27.6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5.11亿元,利税3.86亿元,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97.6%50.5%59.6%80.3%

  市制造业发展具有四个方面的比较优势:

  一)具有一定的行业优势。市是省两个装备制造业基地之一和全国电器基地之一。数控机床、风动工具、锻压机床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明显优势;电子信息产业方面,封装测试的能力和水平均居全国前列;电工电器方面,石油钻机电控装置、中高压开关领域位于国内同行业前列。

  二)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市现已建成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家。技术中心的建设水平和数量均居全省市州首位。有高新技术企业33户,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11户,其中国家级“创新型企业”2户、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3户。有25项新产品达到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长城电器试验研究所是西北唯一的国家级工业高低压电器检测中心。

  三)具有一定的产品优势。出口5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成功发射的神舟”飞船、卫星等空间高端技术领域,市高低压电器、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数控机床、风动工具、滚子轴承、通讯电缆、精密数控机床、智能开关、工业控制电器、凿岩工具、试验机等60余种产品。均有我市企业提供的集成电路和电子器件产品。十五”期间,每年开发省、市级新产品100余项,新产品产值率达到40%以上。

  四)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市有中国名牌产品1件、省名牌产品39件,有工业类著名商标45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9件,省唯一的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培育壮大了星火”机床、长城”电器、永红”集成电路、海林”轴承、燎原”凿岩机、213接触器等一批装备制造业品牌产品。

  二、推进先进制造业与地区融合发展的措施

  一)加强区域协作。积极融入经济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主动加强与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加大与经济区城市间先进制造业的对接力度,积极吸引经济区内企业参与我市企业改革重组,参股、控股现有企业,力争尽快形成一批集中度大、关联度强、集约化水平高的产业群,增强我市制造业的整体实力和配套能力,使我市先进制造企业在经济区内的`配套率达到70%以上。坚持“引大引强、强强联合、强弱互补、互利共赢”思路,积极推进我市企业与西电集团、有色集团、陕汽集团、电子信息集团、电力集团、西飞集团、中化集团、酒钢公司、通号集团、兵器工业集团及工信部行业管理企业集团项目合作。依托兰洽会、西洽会、西交会、伏羲文化旅游节等重大节会提供的平台,推动经济区内重点企业、基地及园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经济区先进制造业整体发展水平。

  二)加大资源集约。着力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按照“融合、独立、辐射、发展”总体要求,全力推进我市先进制造业与地区融合发展的同时,立足老工业基地优势,采取 大企业引领、大项目支撑、集群化推进、园区化承载”产业发展模式,围绕核心骨干企业,以知名品牌为纽带

  ,优化整合区域内装备制造企业,实现产业集群式快速发展。加快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建设步伐,着力抓好星火机床工业园、华天电子科技产业园、长城电工电工电器产业园和县区工业园区建设,打造园区功能品牌,不断夯实先进制造业发展基础。进一步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引导企业和项目向工业园区集聚,促进产业集中集约发展,整合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提高制造业的配套协作能力和关联度,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优势。积极推进经济区内资源集聚集约,做大做强数控机床、电工电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食品医药、能源装备及新型化工六大特色产业集群,努力形成经济区先进制造业分工合理、相互推动、协调共进的发展格局。

  三)坚持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先进制造业核心竞争能力。着力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先进制造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和激励机制,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地做好名优产品的培育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创建自主品牌,集中力量培育、扶持、发展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商标和品牌产品,力争在核心技术和高端产品开发上取得突破,不断提升先进制造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以经济区统筹科技资源改革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国家级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全力实施电气传动、数控机床、制管设备、电工电器、高端集成电路封装、风力发电、航天育种等重大科技项目,积极推进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产学研联合开发,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制造业发展的内生驱动力。年,全市培育发展产学研相结合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0个、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及创新型试点企业30家,着力提升在服务整个经济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中的能力和水平。

  四)注重节能降耗。努力推动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批复的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将确定为省装备制造业循环经济基地,作为全省7个循环经济基地之一,将坚持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实施节能降耗、提升装备、安全生产等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水泥、建材、造纸、金属加工等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能源化工、金属材料、新型建材等领域清洁生产,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合理利用资源,努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配套企业。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依托新能源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以机械制造、电工电器产品及关键部件为重点,组织实施产品再制造试点。积极发展装备制造业循环经济,促进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电工电器等行业由资源消耗型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实现我市企业更好地融入经济区先进制造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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