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协议书

时间:2023-02-09 08:20:0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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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协议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并购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并购协议书

并购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

  公司签署《债权收购协议》,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现就债权收购协议所涉各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债权收购协议》签署前,甲方必须向乙方确认标的债权的数额为且附于清单,并得到公司的有效确认。

  二、公司应依据《债权收购协议》的规定,甲方保证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

  收购款,该笔收购款必须打入乙方提供的.指定账户,且专款专用于乙方承包内的工程,任何人不得挪为他用。

  三、公司依据《债权收购协议》支付给乙方的收购款数额与标的债权数额之差额,不作为乙方转让债权时放弃部分工程款的依据,甲方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足额支付乙方该笔差额,保证乙方所得价款与双方确认的工程款总额一致,避免乙方因签署《债权收购协议》而导致收取的工程款数额减少,否则乙方可直接向甲方催要该减少的工程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

  四、《债权收购协议》中规定乙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均由甲方负责和承担。乙方不因签署《债权收购协议》而承担任何风险,由《债权收购协议》。

  引起的任何风险都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并购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有资本市场的并购需求,乙方为甲方推介了多家并购方(以上市公司为主)以实现甲方被部分或者整体并购之目的,非乙方介绍的并购方不受本合同全部条款之约束。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于________年____月在北京市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一、释义

  1、甲方:本协议中涉及的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78。

  2、乙方:本协议中涉及的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营业至少注册号为:3101428。

  3、本项目: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按照与乙方推介的并购方(以上市公司为主)签订的企业收并购协议的条款出让。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款在内的服务。

  二、服务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企业并购投资顾问,乙方根据甲方的企业经营需求选择适合收购甲方的公司并制定合理的企业收购方案和计划,搜集和整理本项目的信息资料,协调安排甲方与第三方会晤及商务谈判。

  2、乙方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规定,恪守执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企业收并购咨询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完整的沟通与并购方的沟通进程,要求乙方利用其资源为甲方提供并购渠道。

  2、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顾问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促成本项目的实现和交易的达成,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企业收并购顾问、咨询服务;参与项目谈判、负责项目尽职调查;设计合理的企业收并购方案并提供项目信息、资料、研究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件。

  2、参与甲方与第三方之间的商务谈判,帮助甲方在投资交易中尽可能控制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

  3、考虑到甲方资本市场需求的多样化与并购交易条款的多样化与不确定性,乙方将为甲方推介多家并购方(以上市公司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香港、美国等多个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以达成甲方的并购需求,在甲方首次与乙方推介的并购方会面之时,甲方需签订本协议之附件《财务顾问服务确认书》(见附件),作为对乙方服务的确认。

  4、协助甲方,促使第三方按照与甲方签订的企业收并购协议,按时履行其相应的义务。

  5、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五款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应的顾问费用。

  五、乙方顾问费用

  1、乙方的顾问费用,将以甲方与并购方所达成的并购协议的甲方的整体估值为计价基础,按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详见本节第2条),以甲方被收购或并购的股权比例为基准进行折算。

  2、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按照本协议履行其相应义务,且甲方与并购方的并购事实发生以及并购合同条款全部完整履行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顾问费用,费用计算和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1)若甲方与第三方并购交易的企业估值在11亿元人民币以下(包含11亿元人民币)。

  (1)顾问费:按照甲方估值的3%收取。

  (2)支付方式:乙方顾问费分为现金部分和股份部分。

  ___现金部分指乙方的顾问费以现金方式收取总顾问费对价的30%,即甲方估值的0.9%,

  ___计算公式为:现金部分=甲方企业估值X3%X30%;

  ___股份部分指乙方的顾问费以收取甲方的股权(因并购方可能是上市公司,该股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获得的并购方的股票)为形式,甲方将按照与并购方的估值为基础,出让顾问费对价的70%所对应的股权(股票),即甲方股权(股票)的2.1%。

  (3)支付时间:甲方应在与并购方并购事实发生后,且甲方收到并购方相应比例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与所收到并购款项对应比例的顾问费现金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顾问费股份部分应在甲方与并购方签订的并购协议完全履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变更到乙方指定人或授权代表人名下。

  2)若甲方与第三方并购交易的企业估值在11亿元人民币以上(不包含11亿元人民币)。

  (1)顾问费:按照甲方估值的5%收取。

  (2)支付方式:乙方顾问费分为现金部分和股份部分。

  ___现金部分指乙方的顾问费以现金方式收取总顾问费对价的30%,即甲方估值的1.5%,

  ___计算公式为:现金部分=甲方企业估值X5%X30%

  ___股份部分指乙方的顾问费以收取甲方的股权(因并购方可能是上市公司,该股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获得的并购方的股票)为形式,甲方将按照与并购方的估值为基础,出让顾问费对价的70%所对应的股权(股票),即甲方股权(股票)的3.5%。___支付时间:甲方应在与并购方的并购事实发生后,且甲方收到并购方相应比例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将与所收到并购款项对应比例的顾问费现金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顾问费股份部分应在甲方与并购方签订的并购协议完全履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变更到乙方指定人或授权代表人名下。

  3、凡涉及外币的,以中国银行当日折算价为汇率基础进行人民币换算。

  4、甲方应将现金收益划入以下乙方指定的账户。具体账户信息,乙方将向甲方出具公函确认。

  5、甲方应将股份收益变更到乙方指定人或授权代表名下。具体信息,乙方将出具公函确认。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乙方支付顾问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收取的违约金的金额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而未付的金额×0.05%×逾期天数,违约金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划入本协议第五款乙方指定的账户。

  2、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已收取的顾问费退给甲方。

  八、保密条款

  1、乙方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通过甲方提交资料、口头陈述等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意第三方披露向甲方递交或双方共同制作的文件、材料,以及在工作中获悉而甲方尚未对外披露的信息。

  3、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通过合法程序被公众所共知的信息,包括由保密信息权利人向不特定的'公众公开信息;

  2)由保密信息权利人书面同意可以公开的信息;

  3)从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获取的信息;

  4)保密信息权利人声明为非保密的信息。

  4、除非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直接及/或间接采取披露、泄露、转让、许可或其他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若根据有关法律、司法或行政程序,需要披露保密信息,则乙方应在披露有关保密信息之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并应配合甲方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措施以依法避免或限制对保密信息的披露。

  5、保密信息部分公开,乙方仍有义务对保密信息的未被公开部分履行保密义务。

  九、陈述与保证

  1、甲方就本项目的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2、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3、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资产的背景及公司的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4、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十、不可抗力和责任的免除

  1、如发生下述情形之一,则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发生不可预料且不能为任何一方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而致使任何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严重影响任何一方或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且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生重大变化以致严重影响任何一方或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且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十一、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对于本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除非生效判决另有规定,双方为诉讼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3、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事项以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他部分的义务。

  十二、协议的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的,应遵照补充协议执行。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公司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

并购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现受【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zz资本”)委托为其投资/并购【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或“投资标的”)提供居间服务,乙方依靠自身资源在该过程中提供相应的唇间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有忘向投资/收购“投资标的”全部/部分股权的主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引荐忘向投资/收购方。“投资标的”经甲、乙双方引荐与惑向投资/收购方正式达成投资/收购协议的,根据甲方与“zz”资本的协议及乙方提供的届间服务,甲方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

  二、费用及支付

  2.1、如果没有引荐成功,则乙方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若甲方未收取到“投资标的'”相关费用,则无义务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务费用。如果甲方经乙方引荐与意向投资/

  收购方正式签订投资/收购协议的,甲方应当支付居间服务报酬。

  2.2、甲乙双方确认,居间服务报酬的收费方式为:甲方以“投资标的”股东方实际转让/出让“投资标的”股权获得的总收入(交易总额)的佰分之伍(5%)向乙方支付唇间报酬,发票、税费甲乙双方自理。

  2.3、“投资标的”实际出让股权获得的总收入包括:1、现金收入;2、上市公司股权;3、其他甲方股东及乙方认可的对价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应根据投资/收购项目的业务及工作日程安排,分期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报酬。

  2.4、“投资标的”基于本合同而支付给乙方的相关费用,应当支付到乙方以下

  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权利及义务

  3.1、甲方应当向乙方充分披露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向乙方提供必要协助,提交乙方办理相关事务所耐要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处理委托之事项,遵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唇间服务。

  3.3、乙方违反法律、职业道德或者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或投资标的经济损失的,应在甲乙双方已支付的费用范围内予以赔偿。

  3.4、甲方私自与乙方引荐的忘向投资/收购方(包括但不限于其关联方)签订投资/收购协议的,乙方仍有权获得本合同列示的唇间报酬。

  3.5、若甲方(“投资标的”逾期未付或部分支付等原因除外)逾期金拾(30)且不支付唇间服务费,乙方有权中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并追索应付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甲方应付乙方唇间服务费用的佰分之贰拾(20%)。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法律事务合作中互负保密义务,对于合作过程中知悉、了解的任何信息均应当承担保密责任,非经对方同意或者法定机构、人员依法要求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附则

  5.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保持联系。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辛之目起生效。

  5.2、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相关法律文件(合仲裁文书)以邮件快递寄送本合同记载的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及仲裁委员会),即视为送达。双方仲裁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评估费、鉴定费、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5.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4、甲方与“XX基金”所签订的所有唇间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和依据,且其若有变更,甲方皆须依此与乙方变更签订并送达。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盖草):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乙方(盖草):

  授权代表(签宁):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并购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现正在与甲方商谈收购事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财务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财务方案、财务数据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3、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

  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商谈期间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在商谈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制造再现商业秘密的器材、取走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商谈结束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财务资料、经营信息等交还甲方。

  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有关的信息、技术等已进入公共领域。

  3、甲乙双方商谈,收购事宜履行完毕。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因乙方恶意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一百四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并购协议书5

  收购方:

  转让方:

  鉴于,收购方与转让方已就转让方持有的公司(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进行股权转让没有约束力。

  一、收购标的

  收购方的收购标的为转让方拥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权益及其实质性资产和资料。

  二、收购方式

  收购方和转让方同意,收购方将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有关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条件等相关事宜,除本协议作出约定外,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三、保障条款

  1、转让方承诺,在本意向协议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2、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及时、全面地向受让方提供受让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受让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受让方及受让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4、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转让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转让方承担。

  5、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能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保密条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3、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4、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五、生效、变更或终止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2、若转让方和受让方未能在个月期间内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实质性股权转让协议,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3、在上述期间届满前,若受让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或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权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4、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受让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并购协议书6

  鉴于甲方已与市人民政府于年月日签订了有关_土地之框架协议;

  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及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正式核准名称为房地产有限公司)获得人民政府发()号《关于同意建立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批复》。

  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及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获得淳计经基()号《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及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获得土管局核发的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甲、乙双方为加快建设投资步伐,进一步贯彻落实____人民政府协议精神,在____公司尚未正式注册成立前,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履行并遵守:

  公司名称

  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__公司或公司)。

  公司名称

  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__公司或公司)。

  公司注册资金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_______万元。

  双方出资比例及其它

  甲方____%,乙方_____%,全额由乙方投资,应属甲方出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借款。公司成立前,乙方须划入验资帐户_______万元,除去注册资本外,均为乙方借款,该借款由____公司按本协议约定归还。

  公司成立后,由乙方或乙方委派代表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甲方或其代表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讨论重大事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董事长有最终裁决权。公司成立后,财务经理由乙方委派,公司会计与出纳由双方委派一人分别担任最新公司并购协议书格式最新公司并购协议书格式。

  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的办理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仅负责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的形成及签字。

  公司的前期运营模式

  1、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须将注册资金打入验资帐户,属于甲方出资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欠条。

  2、公司成立前,乙方必须将第一期资金______万(包括注册资本和借款)借给公司用于缴纳政府需要的土地出让金和必要的开支。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必须将已取得的八份未设定任何抵押的土地权证书交由乙方或其代表保管。

  4、乙方负责以乙方或以乙方公司或以______公司名义进行融资,融资以土地作抵押,抵押价值甲乙双方商定。具体融资进度要求为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付款_______万元至______帐户,______公司成立后,该部分款项立即付给土管局,甲方负责领出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1)前述亩土地使用证取得后两个月内,乙方负责融资_______万元用以支付出让金,该款付到后,甲方负责再办出_____亩土地使用证;

  2)前述第二项所称______亩土地使用证办出之后两个月内,乙方负责再融资_____万元用以支付出让金。该万付到后甲方负责办出_______亩土地使用证。

  3)其余出让金及其他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在____年______月底前融资到位,资金到位甲方负责办出其余_____亩土地的使用证。

  4)在乙方融资抵押贷款过程中,若需担保的,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担保责任。

  5、乙方融进资金在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办证费用后,余款首先归还甲方为办理首期______亩土地证所支出的出让金______万元及其他费用,然后归还乙方借给______公司的__万元借款。

  公司的运营

  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其它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界定,上述条款中关于双方义务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转化为双方派驻公司的代表的义务,若代表违反此义务,视同该股东对其他股东的违约。守约股东可于任何违约行为产生时有权责成违约股东履行义务并有权提起仲裁追究其违约责任,任一违约金最低不得少于_______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必须将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_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中有关_______亩土地项目的权利义务转至公司名下并签订三方协议。

  3、本协议中的.具体数据以实际发生为准,因此,每一次的变动双方必须以补充协议进行书面确认最新公司并购协议书格式合同范本该补充协议将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条款(如果有)。

  4、本协议约定的注册资金可以增加,但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依旧为甲方____%、乙方____%。若遇第三方入股,经甲、乙两方同意,该出资比例亦可共同协商确定(如果有)。

  5、本协议条款内容在双方发生分歧时,按商业惯例及背景附件进行解释。

  本协议签订后,待甲方与______人民政府及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之间的《补充合同》签订后生效。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必须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说明及附件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2、甲方、______公司与______人民政府的《补充合同》为本协议的附件。

  3、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

  乙方签字:__

  订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并购协议书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收购乙方持有东莞市______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对本协议的条款及内容,双方均表示认可并自愿遵守。

  一、前置条件

  1、甲方的___项目需要乙方的技术支持,甲乙双方须合作完成该项目后,本协议中关于股权收购的条款才生效。

  2、项目完成标准:以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中约定的标准为准;若合同中未约定项目标准,则以国家标准为准;若没有国家标准,则以行业标准为准;若没有行业标准,则以能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准。

  3、在完成项目后,甲乙双方须于_____日内履行完毕本协议中关于股权收购的相关事宜。

  二、目标公司概况

  东莞市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人民币,统一信用代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股东为_____一人,持有_____%股权。

  三、标的股权

  本次收购的标的股权,为乙方持有东莞市______有限公司51%的股权,乙方同意以本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及价格转让标的股权,甲方同意以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及价格受让标的股权。

  四、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股权转让价格:________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收购乙方持有东莞市______有限公司_____%的股权。

  2、支付方式:________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收购款,乙方的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3、支付时间: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项目完成后10日内,甲方须将收购款汇入乙方的收款账户内。

  五、股权变更

  1、乙方收到甲方的收购款10日内,须到东莞市工商局将其持有东莞市______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甲方。

  2、在工商变更过程中,甲乙双方要相互配合,不得故意拖延变更或制造阻碍。

  六、收购完成后公司治理

  1、收购完成后,甲方持有东莞市______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东莞市______有限公司成为甲方的参股子公司。

  2、收购完成后,乙方仍管理东莞市______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业务、生产、人员调配等,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有监督、建议的权利,对于重大事项,双方协商确定。

  3、收购完成后,甲乙双方依照对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享利润、承担风险。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2、除上述违约金外,因违约方违约对守约方造成损害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八、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虽非不可抗力,仍视为本协议当事人不可控制的客观情况,因而与不可抗力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因有权批准机关的审批等,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在此情况下,通知方应在通知中说明解除协议的理由,并同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有权批准机关未通过审批的依据。

  九、争议解决

  双方若因本协议产生纠纷,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未约定事项,双方可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盖章)乙方:________ (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并购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鉴于:

  乙方投资设立的合肥置业有限公司已从合肥市土地局通过摘牌方式取得樊洼路以北,潜山路以西宗地编号W0501地块。其中,原软木厂土地17429平方米折26.14亩,A.B农宅地块1250.02平方米折1.88亩。以上土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甲乙双方根据上述情形,经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甲方以收购乙方投资设立的合肥W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和作为股东向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方式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

  第二条:甲方投资步骤及条件

  1、甲方投资总额为H万元,甲、乙双方设立共管帐户用于接收甲方投资资金。

  2、甲方于20xx年x月x日将首批资金Y万元投入共管帐户,其中411.52万元用于收购乙方在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51.44%的股权,其余1188.48万元用于收购乙方对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

  3、甲方于20xx年x月x日将第二批资金300万借给合肥W置业有限公司,用做办理本协议约定土地的契税及办证费用。

  4、甲方于20xx年x月x日将第三批资金1210.66万元转给乙方,其中388.48万元用于收购乙方在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剩余的48.56%股权,其余822.18万元用于收购乙方对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

  第三条:土地拆迁

  1、由乙方负责完成本协议项下开发宗地的全部拆迁事宜。

  2、原软木厂地块26.14亩的土地拆迁工作应在土地证办理完毕前完成。

  3、A.B农宅地块1.88亩的土地拆迁工作应在20xx年x月x日甲方办证费用支付后30日内拆迁完毕。

  第四条:土地证办理

  1、由乙方负责完成本协议中开发地块的土地证办理事宜。

  2、原软木厂地块26.14亩的土地证应在甲方办证费用到位后15日内办理完毕。

  3、A.B农宅地块亩的土地证应在20xx年2月28日甲方办证费用到位后15日内办理完毕。

  第五条规划事宜

  乙方负责该宗地及1.88亩农宅地的一期规划先行通过并办理完规划许可证事宜,确保容积率1.9-2.0。其规划结果如绿化率、车位等应按乙方交付给甲方的编号为合规(20xx)024号《合肥市规划(单体)设计条件通知书》标准实施。

  第六条二期开发事宜

  后期地产24189.8平方米作为二期规划开发。原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500万元保证金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对该土地享有优先投资开发权利,协议另行签订。

  第七条:债权债务

  乙方保证在甲方新任新辰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前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如有债务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资料移交及变更事宜

  1、乙方应于甲方首批投入资金1600万投入共管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公司章程修改、股东权益消长、工商注册变更手续。

  2、在法人代表变更前,乙方应办理好企业资质、税务登记、编码等企业相关法定手续交甲方验看。

  3、乙方办理完毕法人代表和股权变更后,将相关资料完整交付甲方。

  4、乙方保证所有财务资料完整,如移交的财务资料不完整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违约事项

  1、除非因政府原因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下列任何情况之一项或多项即视为违约:

  (1)各方未能或拒绝按照本协议约定,完全履行任何义务

  (2)各方无正当理由干涉、阻碍或以其它方式妨碍对方行使本协议约定的权利。

  (3)各方违反约定主张收益。

  (4)各方其他违反本协议条款的作为或因其不作为所造成的违约或既定事实。

  2、如发生违约事项,守约方有权立即要求终止本协议的发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守约方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双方各有违约行为,则根据责任的归属,各自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的违约金为甲方总出资3110.66万元的20%,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如违约方的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及其他方面的损害,守约方可进一步向违约方追索。

  5、由于任何一方构成违约事项而引起的任何费用、损失、开支,其中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而承担的任何损失及相关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评估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

  第十条本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发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协议终止履行:

  (1)本协议项下全部条款已经完全履行完毕。

  (2)本协议经双方协议终止。

  (3)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相互抵消。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得予以解除:

  (1)本协议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协议约定的目的。

  (2)甲乙双方合意解除本协议。

  (3)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其他

  1、除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或经甲乙双方书面签订补充协议或新合同确认,否则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2、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往来之电传、电报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到对方。

  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非法、无效或不可履行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纠纷解决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行生效。

  2、在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3、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同外,各方应继续发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条款。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八份,其中协议各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签暑:

  乙方:

并购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出让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年月日于签署:

  前言

  1.鉴于甲方与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北京某目标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RMB_____________ ),甲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 ( %)的股份;甲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 (______%)股份转让予乙方,乙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2)“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3)“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4)“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的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5)“转让股份”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 ( _______%)的股权;

  (6)“转让价”指第2.2及2.3条所述之转让价;

  (7)“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

  (8)“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甲方;

  (9)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均分别指本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股权转让

  2.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4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乙方收购甲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____)。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一(51%)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1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甲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______ (_______%)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乙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乙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章付款

  3.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 万元,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 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甲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乙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支付给甲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甲方提供、并经乙方同意的甲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乙方和甲方在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乙方授权代表。

  3.3在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乙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______ (______%)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甲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______ (______%)的比例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乙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日起______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乙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目标公司已获得中国______部批准的从事____________业务经营许可证;

  (2)目标公司已获得中国______部批准 ;

  (3)目标公司已与出让股东签署____________服务合作协议。要点包括:

  (a)

  (b)

  (c)

  (4)甲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乙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5)甲方已提供甲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视甲方公司章程对相关权限的规定确定)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决议;

  (6)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某某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7)甲方已经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价值评估手续,以及向中国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股份转让申请,并且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8)除上述先决条件(8)以外,甲方已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

  (9)甲方已签署一份免除乙方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责任的免责承诺书;

  (10)甲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11)乙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乙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款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款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乙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甲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支付转让价,并且甲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立即,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全额退还乙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已经向甲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办理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应无悖中国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甲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甲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乙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并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股权转让完成日期

  5.1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完成时,乙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4.1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乙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甲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

  第六章董事任命及撤销任命

  6.1乙方有权于转让股份按照本协议第4.1(9)款过户至乙方之后,按照目标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应规定委派董事进入目标公司董事会,并履行一切作为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第七章陈述和保证

  7.1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成和准确;

  (2)每一方均为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按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独立经营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资产的充分权利;

  (3)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并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

  (4)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5)无论是本协议的签署还是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构或机关的批准,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

  (6)至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有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7)据其所知,不存在与本协议规定事项有关或可能对其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拥有的与本协议拟订的交易有关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方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忽略陈述而使该文件任何内容存在任何不准确的重要事实。

  7.2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1)除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披露者外,并无与甲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有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或有其他人威胁进行;

  (2)除本协议签订日前书面向乙方披露者外,甲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甲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甲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7.3甲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详见附件3:甲方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乙方的重大遗漏。

  7.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7.1及7.2条的各项保证和承诺及第8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4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乙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14日内给予甲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6甲方承诺在第4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都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章违约责任

  8.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分;

  (3)甲方在未事先得到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出售其在目标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资产给第三方;

  (4)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两年内,出现甲方或甲方现有股东从事与目标公司同样业务的情况。

  8.2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保密

  9.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任何一方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供应商等仅在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任何一方向其银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资的机构在进行其正常业务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披露。

  9.3双方应责成其各自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遵守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9.4本协议无论何等原因终止,本章规定均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双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员工骚乱、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民众骚乱、故意破坏、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各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10.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阻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十五(15)天内向对方提供该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所有合理行为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及减少不可抗力对各方造成的损失。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书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第十一章通知

  11.1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专人递送、传真或挂号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号码发出,除非任何一方已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其变更后的地址和号码。通知如是以挂号信方式发送,以邮寄后5日视为送达,如以专人递送或传真方式发送,则以发送之日起次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应在发送后,随即将原件以挂号信邮寄或专人递送给他方。

  甲方:

  地址:

  收件人:总经理或董事长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收件人:总经理或董事长

  电话:

  传真:

  第十二章附则

  12.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12.2本协议一方对对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限或延缓,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协议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

  12.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或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执行性。但本协议各方同时亦应停止履行该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之条款,并在最接近其原意的范围内仅将其修正至对该类特定的事实和情形有效、生效及可执行的程度。

  12.4乙方可视情势需要,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但需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

  12.5本协议所述的股份转让发生的任何税务以外的费用和支出由甲方负责。

  12.6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就协议股权转让之全部约定,取代以前有关本协议任何意向、表示或谅解,并只有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补充。

  12.7本合同的约定,只要在转让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则在转让完成日期后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协议之任何未尽事宜直接通过协商和谈判签订补充协议。

  12.9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每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及其他

  13.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3.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立即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本协议的签署页)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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